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证县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和谐新社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根据《嵊泗县文明乡镇建设管理办法》及嵊文明办[2008]3号、4号、5号、6号文件精神,经认真复查考核,并征求县纪委、县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县爱卫办等部门的意见,下列单位和社区不再保留县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和谐新社区荣誉称号:
因违纪违法一票否决被取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县人民医院。
因放弃申报被取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枸杞小学。
因创建不力被取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的:枸杞邮政所。
因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被取消县级文明社区的:菜园镇沙河社区。
因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被取消县级文明和谐新社区的:菜园镇马关社区、枸杞乡大王社区。
希望各乡镇、各单位,进一步加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力度。被取消荣誉称号的单位、社区,要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全面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不断夯实创建工作基础,争取早日再次跨入先进行列。
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