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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2010年度县级文明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1-04-29 15:49:50 来源: 作者:
嵊文明办〔2010〕7号
 
关于做好2009-2010年度县级文明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单位:
根据嵊创指[2003]2号《关于开展创建文明社区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我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决定开展县级文明社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县级文明社区申报对象是菜园镇、洋山镇城市社区,对照《嵊泗县文明社区评审条件》,凡是起评分为70分以上,获得县级卫生社区称号的社区,均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办法
1.各乡镇将本届县级文明社区申报评选的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内容通知有申报意向的社区。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经乡镇党委审定后,向县文明委推荐。县文明办组织力量对乡镇推荐的社区进行全面考核,广泛听取社会反映和群众意见后提交县文明委审定,最后报请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
2.对过去已命名的县级文明社区也必须重新申报,不申报的即视作自动放弃,本届将不予考核、命名。(已被命名为省、市级以上文明社区的也须上报有关材料)。
3.为确保县级文明社区的质量,推进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在复评考核中发现现有县级文明社区问题突出、创建工作滑坡、先进性不明显的要予以淘汰。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和复评工作。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申报范围、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和复评工作,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在当地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社区推荐上来。
2.注重过程,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以推荐、表彰先进为契机,使申报评选、推荐表彰的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过程。
3.明确责任,加强对评选、复评工作的督导。各乡镇要本着谁推荐谁负责的精神,负责对推荐的文明社区进行指导和监督,按照巩固、提高、辐射、延伸的要求,对被确认和受到表彰的县级文明社区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请各乡镇于2010年6月25日前,将复评、申报材料(各一式二份)送县文明办,逾期不予受理。
附:《嵊泗县文明社区评审条件》
《县级文明社区申报(复评)表》
                  
 
 
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31日
 
 
 
 
 
 
 
 
 
主题词:文明社区  评选  通知
抄送:市文明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省市属在嵊单位
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31日印发
 
附1:
嵊泗县文明社区评审条件
 
评审分类
评审项目
   评       审      内      容
 
 
 
组织建设
 
18
⑴社区党建
1、认真开展社区党建创“五好”活动,社区党总支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好,团结合作、坚强有力。
1.5
 
2、认真做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离退休人员、流动人员、失业人员、人户分离人员中的党员管理。
2
 
3、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模范带头作,实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和参加社区党日活动制度。
1.5
 
⑵民主自治
 
4、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社区居委会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制度。
1.5
 
5、每400户左右配备1名社区工作者,建立岗位责任制。届内定有明确的任期目标,年度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建立学习、会议、办事等制度。
1.5
 
6、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行“居务公开”。采用社区居民民主评议社区工作者等方式,自觉接受居民的监督,社区居民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2
 
 
⑶社区共建
 
7、有健全的共建工作机制,做到“五有”:有一个共建领导机构、有一个共建工作班子、有一个共建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有一套共建制度和措施、有一笔必要的共建经费。
2
 
8、与辖区单位广泛开展共建活动,做到“五联”:思想道德教育联抓、环境卫生联搞、社会治安联防、服务工作联做、文化活动联办。
4
 
9、有健全的资源共享制度,现有社区内单位的教育、文体等设施能定期向社区居民开放,为社区居民服务。
2
 
 
思想道德
 
18
⑷社区教育
 
10、积极开展“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重视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公民道德实施纲要》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嵊泗县市民文明守则》和《嵊泗县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家喻户晓,知晓率达80%以上。
2
 
11、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及文明礼仪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群众的文明素质。
2
 
12、市民学校、社区图书阅览室等阵地健全,管理规范,活动经常,内容丰富。
2
 
13、积极组织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
3
 
14、加强社区与学校、家庭的联系,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利用假期组织社区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初中以下学生教育活动参与率达80%以上。
3
 
⑸文明家庭
 
15、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载体,家庭参与创建面达90%以上。
1.5
 
16、大力组织开展“邻居节”等活动,加强邻里亲情教育,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1.5
 
17、增强节约意识,以节约用电、节约用水为重点,建设节约型家庭。
1.5
 
18、各级“文明家庭”总数达到社区家庭总数的35%以上。
1.5
 
 
基础设施
 
18
 
⑹设施完善
 
19、社区设施建设布局合理,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功能健全。
2
 
20、道路硬化整洁,下水道畅通,化粪池无满溢,无污水积留,无屋顶垃圾。
3
 
21、楼道亮灯率在90%以上。
2
 
22、社区自来水一户一表安装率达到85%。对继续使用水箱的社区,督促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要求,搞好社区内二次供水水箱的定期清洗和消毒,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
 
 
⑺社区环境
 
23、积极创建“绿色社区”。绿地率(1998年后建造的住宅区)≥25%(老城区的绿地率≥20%)。
3
 
24、建筑物外墙完好整洁,无乱搭建、乱张贴、乱设摊点、乱停车,公共车棚、楼道无杂物堆放,各种公共设施完好无损。
3
 
25、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建筑垃圾按规定管理,及时外运;社区内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符合环保要求,与相邻社区结合部的环境整洁有序。居民对社区环境满意度达85%以上。
3
 
 
平安管理
 
14分
⑻社区警务
26、积极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社区建有警务室,有民警值班制度,设有报警点。
2
 
27、进行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破坏的“四防”宣传教育。
2
 
28、实行治安全天候管理,安全防范设施健全,居住小区有巡逻等安全防范制度,封闭小区有门卫值班。
2
 
⑼社区治安
29、社区治安良好,未发生“八类(放火、爆炸、劫持、杀人、抢劫、伤害、强奸、绑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居民安全感调查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达85%以上。
2
 
30、规范外来人员管理,做好社区闲散青少年、归正人员的教育管理,社区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封建迷信活动。
2
 
31、新建住宅小区(1998年后建造的)安装先进防盗装置,设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老式住宅安装有简易防火、防盗装置。
2
 
32、建有自行车保管站或车库(老城区不要求建有自行车保管站或车库),车辆停放有序,车辆被盗案件逐年减少。
2
 
社区服务
18
⑽服务网络
33、健全社区服务站点,实现社区服务信息化,开展有本社区特色的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3
 
34、认真作好社区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
3
 
35、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正常开展志愿者活动,登记注册的志愿者人数占居民总数的6%以上。
3
 
 
⑾服务内容
36、积极为孤寡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社会困难户和外来人员提供服务。
3
 
37、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卫生保健服务要求,居民对卫生服务过程的满意率达80%以上。
3
 
38、新建成的住宅区(1998年后建造的)实行物业管理,收费合理,明码标价。老式住宅区及时为居民提供环境卫生、水电、房屋修缮等便民服务。
3
 
 
文体生活
 
14
 
 
⑿文体活动
 
39、建立社区群众业余文化体育活动辅导员的注册登记制度,联系文体部门、文化馆站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和群众文化工作者深入社区,进行文艺演出、辅导业余骨干、开展社区文化体育活动。
2
 
40、充分利用乡镇文化站、社区活动室、社区广场等各种文化活动设施,经常开展健康文明、具有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2
 
41、建立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的业余文艺体育团队,形成社区文体活动骨干队伍,每年组织8次以上有特色的表演、展示、比赛、节庆等活动。
2
 
⒀文化阵地
42、建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体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建有1个以上的室外晨晚锻炼点。
3
 
43、建立社区宣传、科普、文化信息服务窗或长廊,定期更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宣传、科普、文化信息服务活动。
3
 
44、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社区区内电子阅览室、网吧等场所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2
 
                  总    分    合    计
100
 
说明:
申报(复评)起评分为70分,合格为75分。考核评审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访问调查等方法,材料审核以申报(复评)年份前一年和当年的材料为主。
附2:
嵊泗县文明社区申报(复评)表
 
社区全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社区党总支书记
 
社区居委会主任
 
复评或申报
 
社 区
创 建
工 作
总 结
 
 
(请另附2000字左右材料)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县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1、本表为县级文明社区建档材料,要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2、社区全称按要求加盖公章。
3、本表(附总结、评分表)一式二份,报送县文明办。
编辑: 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