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第三届嵊泗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1-07-21 16:44:58
来源:
作者:
嵊文明委〔2011〕7号
关于成立第三届嵊泗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县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培育良好道德风尚,在全县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新热潮,为融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加快推进嵊泗“美丽海岛”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根据2011年工作安排,今年评选表彰第三届嵊泗县道德模范。经研究决定,成立第三届嵊泗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庄继艳
副组长:孙海芬
成 员:张四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竹艳 县总工会副主席
张碧君 团县委书记
方雪华 县妇联主席
夏燕波 县直机关党工委
陈世军 县教育局副书记
孙苏平 县工商局纪委书记
王 涌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张霞炯 县文明办主任
金海军 县综治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由张霞炯兼任办公室主任。
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1年7月12日
编辑:
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