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文明委〔2012〕3号关于命名表彰2010-2011年度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的决定
2013-01-06 11:08:33
来源:
作者:
舟文明委〔2012〕3号
舟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命名表彰2010-2011年度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的决定
(2012年3月8日)
近年来,全市各地按照建设“规划合理、管理科学、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的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的要求,积极开展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推动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文明委决定对嵊泗县基湖景区等10个文明风景旅游区(点)予以命名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推动旅游景区、景点环境面貌明显改观、接待设施逐步完善,日常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创造文明健康的旅游环境,促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舟山市2010-2011年度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名单
舟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舟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9日印发
附件
舟山市2010-2011年度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名单
定海区马岙旅游景区
定海区马岙博物馆
普陀区朱家尖南沙景区
普陀区桃花岛桃花峪景区
普陀区桃花岛射雕英雄传旅游城
普陀区蚂蚁岛创业纪念室
岱山县摩星山景区
岱山县中国海洋渔业博物馆
嵊泗县基湖景区
普陀山风景名胜区
编辑:
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