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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林开垦系违法 森林资源需保护

2016-03-30 09:16:33 来源: 作者: 傅明燕

       【嵊泗新闻网3月30日讯】近几年,我县毁林开垦现象时有发生。为依法严厉打击毁林开垦非法侵占林地行为,有效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确保“再造绿岛”绿化工程成效,上周,县农林水利围垦局联合菜园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毁林开垦专项整治行动。昨日,记者对整治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

        记者看到,在健康走道附近的山林内,多处林地被开垦为农田,用以种植豌豆、莴笋等蔬菜。原先种植的树木,有的被连根拔起,丢在路边,有的被拦腰截断,矗立在农田上,让人看了不禁心疼。据工作人员介绍,被破坏的树木大多是2010年前后由人工种植的常绿乔木女贞,有一定的观赏价值,还能净化空气,防风挡沙。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副局长张志芳告诉记者,毁林开垦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我县生态环境,导致水土流失,而且对土地、饮用水等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此次整治行动不仅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侵占林地行为,还对遏制毁林开垦行为的蔓延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清理工作结束后,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将在被破坏的地方重新种上树木,以恢复林区原貌。

        截止目前,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共清理毁林开荒5处,收回林地面积5亩。农田上违章搭建的房屋、围栏等已陆续被拆除,大部分的作物已被清理干净,塑料桶等蓄水工具也有被清理的痕迹。

        根据我国《刑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目前,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已对违法人员进行了严肃教育并警告,责令其在一周内将物品清理干净。

编辑: 傅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