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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我县禁止销售电动三轮车

2017-08-17 17:13:40 来源: 浙江在线-嵊泗新闻网 作者: 杨淑媛

  

    【浙江在线嵊泗8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杨淑媛)近年来,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法载人、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已成为了道路交通的“顽疾”。上午9点,县中心农贸市场北门停车场已停泊了六七十辆电动三轮车。各个出口道路两侧更是被电动三轮车霸占,车主或三五人聚集闲谈等生意,或直接在车上设摊做买卖,造成交通拥堵,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来买菜的王大伯说:“电动三轮车为了赶时间拉生意,有时候开得很快,真的很危险。而且菜场门口到处是这些车,感觉很乱。”

  不论是主干道还是背街小巷,都有电动三轮车呼啸而过。乱闯红灯、非法载客、乱停乱放,逐渐演化成了交通安全中的“顽疾”。且大部分电动三轮车都未安装反光镜,车主往往是在转弯或掉头的过程中需要伸头出来观望,存在安全隐患。“电动三轮车的主危害在于扰乱正常秩序,影响交通安全;安全性能差,安全隐患多;抢占道路资源,影响城市形象。”县交警大队教导员叶波说。

  随着我县“两非”车辆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启动,交警部门已经率先出动严查严管“两非车辆”和电动车的各类违法行为,对电动三轮车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和回收工作。“8月1日起至8月31日是我县电动三轮车全面摸排登记阶段。在此期间,全县各单位、居民拥有电动三轮车的都要到各自所在的社区进行登记并签订承诺书。8月15日至8月31日是我县电动三轮车回收阶段。前阶段,我县市场管理部门已经对我县电动车销售商家进行全面的检查梳理,并对其中7家有销售电动三轮车单位的车库存量进行了统计,也让他们签订了承诺书。”叶波告诉记者。

  在采访过程中,斯大伯主动联系交警部门希望能回收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记者也随同交警一同前往了电动三轮车回收点。斯大伯说:“电动三轮车我已经开了十几年,说实在的确存在安全隐患,磕磕碰碰也是有的。为了安全着想,也配合交警的工作,今天就主动来回收点了。”

  据悉,在回收阶段,对于居民主动上缴的,交警部门将按照“早回收多奖励,晚回收少奖励,逾期不上交和依法查扣的不予奖励”的办法处理。其中,对车主居住(含暂住)在菜园镇、嵊山镇、枸杞乡、花鸟乡的重点整治区域内的无牌无照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实行回收奖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快递行业所属车辆不适用回收奖励政策。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从严从重处罚。对电动三轮车辆非法营运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长效的管理。对违规车辆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并依法予以处理,形成整体上的严管氛围,不断巩固整治成效。从9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电动三轮车。“下一步,市场管理部门还将召集相关经营单位进行约谈,进一步做好沟通、疏导工作。我们还将加大打击力度,从严从重处罚。从9月1日开始,全面进行路检路查。联合宣传部门采用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宣传活动。对在路检路查中查获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无牌无证或未登记的,在暂扣违法车的同时,强制驾驶人参加交通法规学习。”叶波如是说。

编辑:杨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