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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一百

NO5.渔农村“三权到人(户)”改革

2017-09-04 11:11:39 来源: 作者:

  ●渔农村三权到人(户)改革。就是村经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宅基地登记发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在2013年完成黄沙村股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县渔农村股改于2014年3月全面铺开。到今年5月,全县39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革工作,完成率100%。目前全县共填写股权证19487本,已发放股权证19118本,完成发放率98.1%。渔农村股改后,“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村民可以股东的身份享受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成为村集体资产实实在在的主人。

  ●宅基地登记发证。宅基地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拨给符合规定的社员(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院落等所涉及的农民集体土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对农村居民来说,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全县已累计发证9717本。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利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激发农村生产要素的内在活力,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我县于2015年下半年启动全县5个农业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5个村土地(耕地)调查和测量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报请上级同意,确定其中3个村暂缓实施,确定基湖、石柱2个村实行确股不确地。目前基湖村和石柱村的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家庭承包合同签定率超过95%。

编辑:吴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