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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召开关于非公组织等从业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工龄计算政策解读会议

2018-10-22 16:03:32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自主创立等从业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88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各类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促进平等就业,维护就业公平,10月18日下午在县人力社保局召开相关政策解读会议,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工资福利科科长胡坚分别从文件条款修改说明、政策出台背景、政策具体内容、条款分类解析四方面作详实解读,对涉及本次工龄计算的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等从业人员、村干部、自主创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随军家属、社保补缴人员及其他六大类人员进行分类解读,通过案例说明让全体培训人员对新政策有直观理解。培训会后,全体培训人员对有疑点、难点的问题进行现场交流。

  (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编辑:吴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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