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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公交行驶 将有可能被行政拘留

2018-11-07 15:27:42 来源: 浙江在线-嵊泗新闻网 作者: 程星星

  【浙江在线嵊泗11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程星星)前段时间,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15条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这件事情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公交车是大部分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维护好公交车内的秩序,是每个司机的责任,也是每一位乘客的义务。

  我县城区共有37辆一票制的公交车,每条线路来回时间都超过30分钟。司机们表示,在他们驾驶过程中,也会出现乘客辱骂司机的情况,对于部分乘客的做法,司机们一直遵循公司规定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制度。“有的乘客坐过站以后,他不会从自己的角度思考过错,他把责任全部推给驾驶员。有一次,一位乘客从后面跑到前面跟我吵,这种情况很危险。他骂我,我心里想想算了,毕竟一车人的生命全部掌握在我的方向盘上。”城区公交车1号线的一位司机告诉记者。

  乘坐公交车,要遵守秩序,文明乘车。发生坐过站等情况,只能在下一站下车,切勿要求司机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地点停车。若遇个别乘客无理取闹、干扰司机安全驾驶,不要做“旁观者”,要联起手来,及时制止闹事人员,这是为自己及车内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负责。

  “我前几个月乘坐公交车就碰到过乘客辱骂司机的情况,乘客没按下车铃,司机也没有停。随后,这名乘客就开始辱骂司机,导致司机开车都不太稳了,当时我们车里的人就及时制止他,劝他下一站自己下车。”一位乘客说。

  对于公交车司机来说,要时刻将行车安全和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遵守交通法规,集中精力,不要分心。切勿因一时冲动与闹事者争吵甚至斗殴,影响行车安全。

  县城区公交车队安全员刘峰告诉记者,在公交车上发生的扰乱公交行驶事件时有发生,有的乘客甚至会拉扯司机的手。今年7月底,在城区公交2路车上就发生过一起乘客抢夺公交车档位杆并殴打司机的事件,后来该乘客被公安机关处予行政拘留5天。记者随后咨询了嵊泗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对扰乱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秩序的,将处警告或者两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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