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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启动

2018-11-07 16:23:33 来源: 浙江在线-嵊泗新闻网 作者: 程星星

  【浙江在线嵊泗11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程星星)为落实司法民主、司法公正要求,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于11月2日至11月21日面向社会选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是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此次选任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于今年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也是根据该法首次以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公安局联合进行。据了解,本次我县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70名。

  县司法局基层科科长俞艳告诉记者,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等条件,还需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据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也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编辑: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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