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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我县中小学校小卖部内不得出现“三高”食品

2019-03-15 16:58:44 来源: 浙江在线-嵊泗新闻网 作者: 程星星

  【浙江在线嵊泗3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程星星)学校小卖部,承载了不少人的童年回忆。日前,据教育部网站消息,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规定》自4月1日起施行。

  今天上午,记者走访了我县城区部分中小学,发现城区内3所小学内目前均未开设小卖部。而菜园初级中学、海星中学、嵊泗中学等初高中内均设有小卖部。在嵊泗中学小卖部,正逢下课时间,记者看到,不少学生来到超市,购买方便面、面包等食品。一名学生告诉记者,他平时来小卖部都是买水和餐巾纸,饿的话就买点小吃。

  也有学校表示,开设小卖部主要是为了给学校师生提供便利。“因为我们学校开小卖部的初衷就是为学生服务,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如果上级部门要求我们关闭小卖部,我们坚决执行。如果家长或者上级部门要我们继续开下去,我们学校也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严禁‘三高’食品进入学校和小卖部。”菜园初级中学校长朱成伟说。

  针对这一《规定》,记者今天从县教育局了解到,我县早几年就要求过学校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有关建设、卫生等规定,并按规定领取卫生、营业等有关证照。同时规定“小卖部销售商品只限于学生常用的学习用品、日常生活用品、普通的食品饮料”。

  县教育局副局长郑富良告诉记者,作为教育主管部门,他们将严格禁止在学校小卖部里售卖三高食品,“接下来我们将配合食药监局,不定期对学校的小卖部加强联合检查,坚决杜绝‘三高’食品进入校园。”

编辑: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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