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嵊泗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在2020年1月4日前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凡我县属于标准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在公告即日起,积极主动向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联系人:陈振伟;电话:13567681898)。
附件:《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嵊泗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