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菜园镇青沙村石子岙土地征收,对石子岙坟墓拆迁公告如下:
拆迁范围:西起李五线,东至新港路,北起石飞线,南至石公线以北。坐标:X=3402164.934/Y446274.205,X=3401955.096/Y446451.742,X=3402107.341/Y446874.992,X=3402337.494/Y446900.294。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敬请上述区域坟墓墓主或监护人四个月内到青沙村石子岙坟墓拆迁办公室办理申报登记和迁移手续,逾期视作无主坟墓处理。电话:0580-5598970。
特此公告。
嵊泗县民政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