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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我在行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联合开展常态化的犬只管理巡逻行动

2021-04-26 17:25:00 来源: 嵊泗新闻网 作者: 金晶

  【嵊泗新闻网4月26日讯】(嵊泗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金晶)为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4月25日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了犬只管理巡逻行动。

  在望海路,执法队员对来此遛狗的市民进行犬只登记查验,在查验过程中一只小狗未查到埋在颈后的身份芯片,执法队员向该犬只的主人进行了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

  在沙河路,一只小型犬在街上乱窜,执法队员立即前往捕捉。这已经是该犬只第二次未牵引在外活动,执法队员对其主人进行了50元的现场处罚。“这只狗如果处罚满三次就不属于你了,我们会强制没收,所以你要做好牵引工作,不要让它出去自由活动。”执法队员对该犬只主人说。

  随着天气转暖,犬只的情绪容易波动,易发生伤人事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加强了常态化的犬只管理巡逻行动,对随手将狗绑在户外,出现“人狗分离”、或是出现犬只未牵引等情况,将对犬只进行抓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执法中队队员虞斌说:“我们抓捕的这些无主犬只,会移交给慈源宠物店进行管理。对有主的犬只,我们会通知主人,七天之内来认领,七天之后我们就当流浪狗处理。”

  据悉,2020年9月1日《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从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实施,养犬不办证,遛狗不牵绳等,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虞斌说:“如果现在还没办理登记的养犬人士,希望你们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证件,去望海路的慈源宠物店进行登记跟办理。”

编辑:吴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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