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非法占地倾倒渣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升“美丽嵊泗、美好嵊泗”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即日起开展基湖原部队打靶场区域非法占地倾倒渣土专项清理整治,现通知如下:
1.严禁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2.严禁道路两侧或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3.严禁非法占用土地。
凡存在以上行为,应于2023年2月5日前自行清理到位。逾期不清理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清理整治,情况严重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对阻挠、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咨询电话:5081787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