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新闻网3月18日讯】(嵊泗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柴思蝶)记者从县民政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最新通知,结合《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从2025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我县已根据最新规定调整发放标准。

此次调整涉及残疾军人、“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等多个群体。其中,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按2025年国家标准执行;无工作单位的在当地2024年标准基础上,按国家提标标准增加。“三属”定期抚恤金在当地2024年标准上,每人每年分别提高1260元、1044元、96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提至每人每年13308元。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年744元标准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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