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一宗不动产继承登记业务。原权利人因病去世,留有一处位于菜园镇的不动产。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情况,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儿子及父母。经一家人协商,其父母及儿子均自愿放弃继承,同意由配偶继承。
因放弃继承权声明涉及重大民事权利,需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并现场见证。但两位老人均年事已高,居住在嵊山,行动不便,往返嵊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手续存在较大困难。嵊山自然资源所接到协助需求后,安排工作人员陈丹对接办理。
考虑到两位老人出行不便,陈丹主动提供上门服务,赶赴嵊山两位老人家中开展异地见证。办理过程中,陈丹首先表明身份,说明上门见证的目的和流程;随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讲解放弃继承权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及相关权利义务,确认两位老人意识清楚、意愿真实,放弃继承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接着,陈丹认真核对两位老人的身份信息、亲属关系及申请材料,指导其在《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相关文书上签字、按手印,并现场拍照留存,确保异地见证程序合法、规范、有效。见证结束后,陈丹还耐心解答老人及家属疑问,告知后续办理流程。两位老人及家属对工作人员主动上门、耐心细致的服务表示感谢。

此次上门异地见证服务,有效解决了海岛高龄老人“出行难、办证难”问题,既保障了不动产继承登记业务合法合规推进,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自然资源服务的温度与效率。下一步,嵊山自然资源所将继续立足海岛实际,聚焦高龄、病残、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持续优化上门服务、帮办代办等便民举措,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海里”。
二校:顾盼盼
三校:罗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