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山镇“蓝色屋顶”整治工程于近日进行公开招投标。当天共有嵊泗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嵊泗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舟山市恒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符合资质的工程建设单位参加竞标。
为充分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开、公正,镇纪委全程监督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主要监督开标程序是否规范、过程是否合法,竞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要求、资质是否合法有效,确保招投标的平等性、评标的公正性和定标的合理性。在评标环节上,通过综合议标法进行公开议标,确保了本次评标工作的公开、公平性。经过比选,嵊泗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屋面刷漆58元/平米、脚手架搭设30元/平米的最低价中标,工程量为3034平米,经过招投标节约资金30340元。下一步,镇纪委将继续开展工程监督,并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据悉,今年以来,镇纪委主动抓好源头治腐各项工作,不断强化对全镇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力度,保证了工程建设招投标各项环节的“阳光操作”。
(来源:嵊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