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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在马鞍列岛海钓得有证

2017-01-05 15:37:28 来源: 作者: 程星星

   

    【嵊泗新闻网1月5日讯】众所周知,我县马鞍列岛海域被国内外钓客称为“海钓天堂”。但近年来,由于掠夺性的采捕、破坏性的垂钓,海钓渔业资源呈现逐年递减趋势。

    近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了《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了从今年3月1日起,相关经营组织或个人到我县马鞍列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区海钓,必须持有“海钓证”。

    昨天下午,县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召开《舟山市海钓管理暂行办法》调研会,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浙江省海洋大学教授、县旅游局工作人员、县海钓协会成员等展开了讨论,共同探讨我县海钓事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分享了海钓管理中的成功经验。

    县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科科长方伦益表示:“海钓作为一个旅游项目在我县兴起较早。以前,针对毁灭式滥捕的现象,没有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来制止。现在出台了这样一个条例可以让我们执法部门更好地执法。”“持证海钓”实施后,将为我县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填补漏洞,遏制我县部分岛礁、海域的无序海钓,留住正在消失的“海钓天堂”美名。  

    对于海洋渔业资源的保护,除了要有《条例》这样的法规依据,还需海钓者提高自身素质,外出钓鱼时,要环保钓鱼,取舍有度,提倡“留大放小”。随身带走产生的垃圾,让“海钓”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编辑: 胡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