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新闻网4月1日讯】(嵊泗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毛舒雷)从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进入禁捕禁售期。为此,我县各相关部门执法联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禁捕禁贩抱卵梭子蟹集中宣传、监督检查工作。
上午,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同前往县中心农贸市场,在市场各入口宣传窗张贴了相关通告,并向水产品销售商户发放了宣传单,告知禁捕期间严禁收购、销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水产经营户刘先生表示:“他们每年都会来宣传,4月1日起抱卵梭子蟹不能捕、不能售。我们经营户都会遵守规定,禁售抱卵梭子蟹也是为了保护生态资源。”
此外,执法人员还前往菜园城区部分餐饮店,现场检查鱼缸内梭子蟹养殖情况,同时向饭店经营者、食材采购员、厨师等宣传禁售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的相关规定。
县海洋经济发展局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罗双追表示:“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密切关注海上捕捞、码头收购和渔获物上岸情况,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贸市场、餐饮店等流通环节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禁捕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