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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履职事项清单为基层减负担强保障

2026-05-28 14:40:09 来源: 作者: 县委组织部 毛天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明确五方面共14项措施,为写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后半篇”文章,推动镇街强基固本提供清晰指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让履职事项清单切实成为基层减负赋能的“关键法宝”。

       一是用好清单定责任强协同。《具体措施》明确,要将履职事项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要充分发挥履职事项清单“自下而上”编制、精准贴合镇街运行实际的优势,进一步优化调整基层岗位设置,将履职事项逐条配置到岗位职责中,通过干部岗位聘任明确工作职责,破解过去人人领责却分工混乱的无序局面。通过岗位设置整合不同条线工作职责,将位于工作链条“上下游”的,或共同服务中心大局发展的事项整合到同一岗位合并履行,对需要多岗位配合的事项则分别明确牵头、协同岗位,并固化岗位间配合协作流程,最大限度减少条线间推诿“内耗”,全面提升镇街履职效率。

       二是用好清单定要素强支撑。《具体措施》明确,要落实履职事项经费支持政策。过去,基层常面临上级部门“定责任不定保障、给任务不给支持”的履职困境,产生要素支撑与工作任务严重不匹配的错位现象。要破解该问题,必须有效运用履职事项清单中履职保障相关内容,逐一明确乡镇工作事项对应上级部门,并确定需要上级部门提供的业务培训、政策指导、人员力量、资金投入等履职要素,实现“任务落地、保障落地”。上级部门与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接协调,分别明确承接工作任务的具体机构,推动上级部门有的放矢地提供履职支撑、镇街层面积极主动承接任务,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三是用好清单定指标优考核。《具体措施》明确,要推动履职事项清单与基层综合考核有效衔接。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前,基层综合考核确定指标时缺少科学参考,指标难确定、难量化、难校准,一度成为考准考实镇街履职实绩的关键制约。县级综合考核部门要将履职事项清单作为镇街综合考核指标制定基本依据,精准区分乡镇主要职责与配合职责,对于由县级部门牵头实施的事项,同步考核部门履职和支撑保障情况,切实优化基层综合考核机制。同步把牢考核指标“源头关”,严禁各部门超出履职事项清单向镇街下达考核任务,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考核、清单之外无问责”。

编辑:嵊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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